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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熟海事处辖区通航环境公示[2011]年第3期

发布时间:2011-07-28浏览次数: 字体:【

江苏常熟海事处辖区通航环境公示
[2011]年第3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常熟海事处            2011年7月6日

一、船舶航路设置情况
常熟海事处辖区2011年二季度航路、航法均按照《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05)》规定的航路和航法执行。通航水域的航路有深水航路、推荐航路和专用航道,具体情况如下:
(一)长江主航道设标维护水深为10.50米, 推荐航路维护水深4.50米(理论最低潮面下);白茆沙北水道设标维护水深为4.50米。
(二)常熟港进港航道设计水深理论最低潮面以下7米、航道宽约250米、通航5000吨级代表船型,兼顾1万吨级杂货船双向通航。
(三)苏通大桥主通航净空宽度为900米,该有效宽度内相应通航净空高度为62米;常熟港专用航道通航净空宽度为220米,该有效宽度内相应通航净空高度为39米;以上各通航净空高度以大桥设计最高通航水位4.3米(黄海基准面)为起算水位。
(四)永钢专用航道维护水深10.0米,航宽200米,目前部份航段水深不足维护水深,具体以航道部门航道通告为准。
(五)长江航标变动情况
2011年二季度常熟海事处辖区航标无变化。
二、重点水域情况
(一)苏通大桥水域由于受苏通大桥水下桩基、常熟白茆、南通及海门边滩围垦束窄河床截面影响,桥区水流湍急紊乱。当东南风达到5级以上时涌浪巨大。
(二)常熟港区上段、三号锚地水域江面宽阔,地处长江南侧,受偏北风影响较大,目前还有大量作业船舶在此施工作业,小型船舶应尽量避免在三号锚地抛锚避风。
(三)常通汽渡、太海汽渡水域船舶频繁穿越航道,与顺航道船舶交汇形成紧迫局面的几率增大,极易发生碰撞事故,各过往船舶经过渡运水域时,应加强了望、谨慎驾驶、以安全航速通过,确保航行安全。
(四)常熟港专用航道上下口、永钢、营船港水道下口进出船舶较多,航路较为复杂,对航行船舶影响较大,请过往船舶加强了望,谨慎驾驶。
(五)2号锚地底质差、水流复杂,受涨潮流影响大,锚泊船舶在转潮时易发生走锚、造成船舶碰撞、搁浅等事故或险情,请各锚泊船舶加强值班,勤测锚位,防止走锚。
(六)长江#14左右通航浮水域,在涨潮流时段仍有少部分小型船舶违反定线制规定占据深水航道航行;长江#12-#14红浮南侧水域有部分下水黄砂船在航路附近锚泊候潮,时常出现占据推荐航路的现象。
(七)长江#13号红浮推荐航路外边缘水下有不明障碍物,已有多艘船舶触损,经扫测不明障碍物呈圆柱体状,高度约为8米,直径15为米,概位N31º 44.279'E121º 05.563',过往船舶注意避让。
三、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动态
(一)昆山市长江饮水常熟段水源厂江中取水管加固保护工程
2011年4月16日—2011年7月31日,在常熟滨江水厂扩建工程取水口下游50米附近,常水#1与常水#2示位标连线(距岸近约900米)进行取水管加固保护工程。过往船舶应加强了望、谨慎驾驶、服从常熟海事处指挥中心、现场海巡艇及警戒船的指挥。
(二)常熟市福山水道南边滩综合整治工程
综合整治工程自2010年12月进行,施工期间有大量采运砂船舶施工,工程影响进出3号锚地、永钢专用航道、望虞河水域船舶。工程施工期间,过往船舶应加强了望、加强与施工船舶联系、谨慎驾驶、减速通过施工水域,并服从常熟海事处指挥中心、现场海巡艇及警戒船的指挥。
四、采砂及捕鱼碍航情况
目前苏通大桥以下至长江#14浮水域作业渔船时有出现,航行船舶应加强了望,注意避让;常熟辖区除福山水道南边滩综合整治工程在铁黄砂尾采砂作业外,其它水域禁止采砂,但在小白茆砂尾附近水域仍时常有小型吸砂船出没,且夜间较为突出,航经上述水域的船舶应加强了望,注意避让采、运砂作业船舶,并及时向常熟海事处指挥中心举报。
五、锚地、停泊区安全管理情况
2号锚地由于海门围垦后岸线向江心推进了近3公里,锚地可用水域减少,锚泊条件已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各船舶要合理制定航行计划,及早向有关部门申请锚位。锚泊船舶应按规定显示信号,服从海事管理机构的指挥,船舶间距应满足安全回旋的要求,要加强锚泊值班,密切注意船位变化情况,防止走锚等事故、险情的发生。
3号锚地南侧由于福山水道内正在进行围垦作业,船舶穿越锚地现象多,且龙腾特钢生产原材料过驳作业频繁,锚地可用水域进一步缩小,目前锚地仅能满足部份进出常熟港船舶临时待泊使用。
六、VTS、AIS运行管理情况
VTS尚未建设,AIS系统运行正常。
七、通航秩序情况
2011年第二季度,常熟长江水域通航秩序总体情况良好,但由于水工作业较多,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影响频繁等因素,对过往船舶安全航行造成一定影响。另外,违反定线制航行、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少数船舶违反《关于长江江苏段船舶航速规定的通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桥梁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桥区超速、追越,给整个通航秩序带来一定影响。
八、气象水文情况
二季度以来,辖区时常受强对流、浓雾影响,多次给辖区安全造成较大威胁,特别是强对流天气,大风来势凶猛,可预见性不强,防控工作难于实施,已发生多起小船风灾险情。2011年二季度辖区能见度不良天数达十余天,比上年度明显增多,每当能见度不良时苏通大桥上下大量船舶抛锚扎雾,由于锚地容量有限,许多船舶在推荐航路附近甚至在深水航道内抛锚,对通航安全造成较大威胁。
苏通大桥水域属潮流河段,落水流时流压较大,桥4-桥5红浮处尤其明显,流压角达30度左右,过桥4-桥5红浮后又转向桥2-桥3黑浮,涨潮流时方向相反但流压较弱。船舶在此区域航行易发生落弯触碰航标、偏离航道。
九、水上交通事故情况
二季度,常熟辖区共发生水上交通事故3件,事故等级均为小事故,无人员伤亡。典型事故案例如下:
2011年5月7日,湖南远洋运输公司所属“湘远9号”轮,由上海外高桥二期码头载集装箱20〞×13、 40〞×4驶往湖南长沙,中途停靠常熟亚太码头,航行至常熟专用航道#C2黑浮附近水域时,与“苏盐货97066”轮(由江阴满载黄砂驶往上海)发生碰撞,造成两船不同程度的损伤,构成内河水上交通小事故。
十、船舶安全航行建议
目前,长江下游已全面进入洪水期。辖区通航条件发生较大变化,如江面增宽、流速增加、不正常流态增多变强等,且夏季突发性强对流天气多发,均对船舶航行造成不利影响。为保证洪水期船舶航行安全,建议如下:
(一)各船舶单位和航行船舶应加强船员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加强对船舶主、副机、舵系统、应急系统等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保证处于适用状态。航行中应保持正规了望,注意航标移位、漂流和熄灭,正确识别标志位置,特别注意在弯道、叉河河口处远近灯光混淆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主管机关报告。
(二)船舶航行应严格遵守《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桥梁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关于长江江苏段船舶航速规定的通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关于规范长江江苏段船舶追越行为的通告》。
(三)苏通大桥水域通航环境复杂、水流紊乱,船舶通航密度大,船舶在苏通大桥水域禁止超速、追越、掉头、淌航、横越。大型船舶要仔细核对本船高度和当时水位,准确计算高度,留足安全系数。采用安全航速、落实备锚了头等安全措施;桥区水域流向与航道方向交角较大,要充分估计水流影响,应及早控制船位,防止船舶落弯、失控甚至发生事故。
(四)洪水期时值多暴雨和台风盛行季节,要通过广播、电视、甚高频电台、手机短信、VTS及其它有效途径及时收听(看)天气预报,也可通过对异常天气的现场观察掌握天气变化趋势,并根据抗风能力、船型、船舶操纵性能、航道条件、航道走向与风向夹角等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船舶(队),不冒险航行。
(五)长江19号黑浮北侧水域为新开沙尾部,部分进江小海轮、小型船舶及进出营船港水道船舶不熟悉航路、贪走捷径、缓流,偏离规定航路,极易发生搁浅事故。各船舶经过该水域时,应严格按照定线制规定沿上水航路航行,进出营船港水道应从桥5号左右通航浮进出。
(六)进江海轮进江前应加强对船舶主、副机、舵系统、应急系统等设施、设备安全技术状况自查,确保适航,航经重点水域限速航行、备锚了头;引航员引航前应详细了解引领船舶安全技术状况、操作性能,必要时进行效用试验,防止或减少失控险情发生。
(七)锚泊时应根据水深、吃水和风流等因素妥善出链,必要时抛双锚,并测好锚位;停泊期间应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及时松足或收绞锚链、缆绳,防止走锚和断缆。海门港区海螺码头附近水流复杂,受涨潮流影响大,如船舶在海螺码头附近锚泊极易发生走锚、碰撞码头引桥等事故或险情。
(八)辖区客汽渡线比较密集,《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关于划定长江江苏段渡口渡运水域的通告》(2007年第13号)划定了长江江苏段渡口渡运水域,请各船舶通过渡运水域时谨慎操作、安全通过。
十一、巡航以及现场执法设置情况:

 
艇  名 巡查范围 待命地点 联系方式   
海巡0895 长江11号浮至20号浮区域 1号执法基地 0512-52296119   
海巡0895 长江11号浮至20号浮区域 1号执法基地 0512-52296119   
海巡0898 苏通大桥水域。 1号执法基地 0512-52296119 
常熟海事处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512-52695053;水上搜救报警电话:0512-12395;甚高频电话工作频道:VHF69。
以上内容仅作参考,有关要求以相关规定和有关部门通告、公告为准,如有异议请与常熟海事处指挥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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