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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海事处辖区通航环境

发布时间:2011-04-20浏览次数: 字体:【

常熟海事处辖区通航环境

公  示

[2011]年第1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常熟海事处            2011年3月30日

一、船舶航路设置情况

常熟海事处辖区2011年一季度航路、航法均按照《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05)》规定的航路和航法执行。通航水域的航路有深水航路、推荐航路和专用航道,具体情况如下:

(一)长江主航道设标维护水深为10.50米, 推荐航路维护水深4.50米(理论最低潮面下);白茆沙北水道设标维护水深为4.50米。

(二)常熟港进港航道设计水深理论最低潮面以下7米、航道宽约250米、通航5000吨级代表船型,兼顾1万吨级杂货船双向通航。

(三)永钢专用航道维护水深10.0米,航宽200米,目前部份航段水深不足维护水深,具体以航道部门航道通告为准。

(四)长江航标变动情况

2010年三季度常熟海事处辖区航道部分航标变化情况

航标名称

测点

方位

距离(千米)

灯光

享施1专用浮

白茆河

298.4

3.98

黄单闪

享施2专用浮

白茆河

298.4

4.71

黄双闪

福山1专用浮

西周

277.7

3.32

黄单闪

福山2专用浮

西周

278.7

6.74

黄双闪

福山3专用浮

西周

281.5

9.77

黄单闪

二、重点水域情况

(一)苏通大桥以下水域由于受苏通大桥水下桩基、常熟白茆及海门边滩围垦束窄河床截面影响,桥区以下水流湍急紊乱。当东南风达到5级以上时涌浪巨大,各过往船舶,特别是小型船舶航经该水域前,应及时收听气象信息,落实防风措施,防止自沉事故发生。

(二)常熟港区上段、三号锚地水域江面宽阔,地处长江南侧,受偏北风影响较大,目前还有大量采运砂船舶在此施工作业,小型船舶应尽量避免在三号锚地抛锚避风。

(三)常通汽渡、太海汽渡水域船舶频繁穿越航道,与顺航道船舶交汇形成紧迫局面的几率增大,极易发生碰撞事故,各过往船舶经过渡运水域时,应加强了望、谨慎驾驶、以安全航速通过,确保航行安全。

(四)常熟港专用航道上下口、永钢、营船港水道下口进出船舶较多,航路较为复杂,对航行船舶影响较大,请过往船舶加强了望,谨慎驾驶。

(五)长江19号黑浮北侧水域新开沙尾部,部分进江海轮、小型内河船舶及进出营船港水道船舶,因不熟悉航路、贪走捷径缓流、偏离规定航路,极易发生搁浅事故。各船舶经过该水域时,应严格按照定线制规定沿上水航路航行,进出营船港水道应从桥5号左右通航浮进出。

(六)2号锚地底质差、水流复杂,受涨潮流影响大,锚泊船舶在转潮时易发生走锚、造成船舶碰撞、搁浅等事故或险情,请各锚泊船舶加强值班,勤测锚位,防止走锚。

(七)长江#14左右通航浮水域,在涨潮流时段仍有少部分小型船舶违反定线制规定占据深水航道航行。在涨潮时段,长江#14-#15浮南侧水域有部分下水黄砂船在航路附近锚泊候潮,时常出现占据推荐航路的现象。

(八)在苏桥#2-#5浮间,时常有小型船舶违章穿越,目前正值捕渔期,桥梁下游有大量渔船占用航道捕鱼,请过往船舶加强了望,注意避让,谨慎通过。

(九)长江#13号浮推荐航路外边缘发现水下不明障碍物,已有多艘船舶触损,经扫测不明障碍物呈圆柱体状,高度约为8米,直径为15米,概位北纬31度44.279分东径121度05.563分,过往船舶注意避让。

(十)福山水道内正在进行围垦作业,施工区集结有大量采砂、运砂船舶,区域内船舶密度较大,船舶穿越航道现象多,航行于永钢专用航道及锚泊船舶要加强了望,注意避让,减速通过。

三、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动态

(一)享通码头建设工程施工

一季度常熟港专用航道C#5红浮和C#6红浮联线南侧进行码头建造施工作业,届时将有多艘施工船舶进行作业,施工船锚缆影响专用航道内行驶船舶正常航行。过往船舶应加强了望、谨慎驾驶、服从常熟海事处指挥中心、现场海巡艇及警戒船的指挥。

(二)常熟市福山水道南边滩综合整治工程

综合整治工程自2010年12月进行,施工期间有大量采运砂船舶施工,工程影响进出3号锚地、永钢专用航道、望虞河水域船舶。工程施工期间,过往船舶应加强了望、加强与施工船舶联系、谨慎驾驶、减速通过施工水域,并服从常熟海事处指挥中心、现场海巡艇及警戒船的指挥。

四、采砂及捕鱼碍航情况

目前正值刀渔捕捞旺期,苏通大桥以下至长江#14浮水域有时有渔船占据上水推荐航路作业,对通航秩序有一定影响,海事部门已采取多项措施增强打击力度。船舶航行至上述水域时应加强了望,注意避让捕渔船舶,发现捕渔船碍航时请及时向常熟海事处指挥中心举报。

五、锚地、停泊区安全管理情况

常熟辖段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海船在乘潮进入长江后大都选择在2号锚地锚泊宿夜,每天在常熟抛锚宿夜的海船数量较大,而由于海门围垦后岸线向江心推进了近3公里,锚地可用水域减少,特别是能见度不良等恶劣气候情况下,由于船舶不得通过桥区,大量船舶在2、3号锚地锚泊扎雾、避风,锚地压力特大,请各船舶及时收听气象信息,合理制定航行计划,过境船舶尽量避免在此区域锚泊待泊。锚泊船舶应按规定显示信号,服从海事管理机构的指挥,船舶间距应满足安全回旋的要求,要加强锚泊值班,在潮流变化时密切注意船位变化情况,防止走锚等事故、险情的发生。

六、VTS、AIS运行管理情况

VTS尚未建设,AIS系统运行正常。

七、通航秩序情况

一季度,本辖区水上通航秩序基本稳定,辖区内船舶执行《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05)》的情况总体良好,少数船舶违反《关于长江江苏段船舶航速规定的通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桥梁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桥区超速、追越,小型船舶桥区横越、冒雾、冒风航行等行仍时有发生。

八、气象水文情况

年初以来,辖区时常受冷空气、大雾影响,给辖区安全造成较大威胁,特别是苏通大桥以上及14号浮水域受偏北风影响较大,船舶下水通过狼山水域后,江面放宽,航道偏向南岸,下水航路风浪明显增大,已发生多起小船风灾险情。2011年一季度辖区能见度不良天数达十余天,比上年度明显增多,每当能见度不良时苏通大桥上下大量船舶抛锚扎雾,由于锚地容量有限,许多船舶在推荐航路附近甚至在深水航道内抛锚,对通航安全造成较大威胁。

苏通大桥水域属潮流河段,落水流时流压较大,桥4-桥5红浮处尤其明显,流压角达30度左右,过桥4-桥5红浮后又转向桥2-桥3黑浮,涨潮流时方向相反但流压较弱。船舶在此区域航行易发生落弯触碰航标、偏离航道。

九、水上交通事故情况

一季度,常熟辖区共发生水上交通事故5件,事故等级均为小事故,无人员伤亡,事故共造成1艘船舶沉没。典型事故案例如下:

(一)2011年1月6日1000时,安徽省六安市霍丘县永安航运有限公司所属“皖霍丘2929”轮从南通港德码头载运煤炭驶往常熟理文码头途中,在长江#13红浮南侧触碰水下不明障碍物,造成机舱进水,主机熄火失去动力,后经施救脱险。

(二)2011年1月9日1506时,安徽省巢湖市徐海明个体所属“皖中兴188”载运5000余吨黄砂,由安徽贵池驶往常熟途中,在浒浦过驳锚地水域与常熟市碧溪镇常盛物资中转服务部所有“新常盛1号”发生碰撞,两船均不同程度受损。

(三)2011年1月12日0904时,常熟通达长江汽渡有限公司所属“常通汽渡10”轮,由常熟载运10辆货车驶往南通途中,与顺航道下水的刘克望个体所属“弘帆33”轮发生碰撞,两船均不同程度受损。

(四)2011年2月24日0730时,南昌市全顺航运有限公司所属“赣南昌货0137”载运500立方圆木,由南昌驶往江苏海门途中,在长江3号锚地锚泊宿夜,于3月2日0300时许倾覆沉没,未造成水域污染。

十、船舶安全航行建议

二季度是常熟辖区事故多发时期,特别是桥区以下受偏南风影响自沉事故较多,2003年以来共发生自沉事故25起,死亡失踪7人,其中4-6月发生自沉事故13起,占全年的一半以上,二季度长江水位变化明显,水文、河床变化较大,水上安全形势非常严峻,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有效抑制事故发生,就现阶段辖区安全航行建议如下:

(一) 船公司、船舶要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采取针对性航行安全措施,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特别是要禁止超载运输、缺员航行。

(二)船舶航行应严格遵守《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桥梁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关于长江江苏段船舶航速规定的通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关于规范长江江苏段船舶追越行为的通告》。

(三)各船舶在通过苏通大桥前必须认真核对本船水面以上最大高度等数据,主动了解和掌握桥梁通航净空高度、宽度、通航桥孔设置及桥区水域水文、气象等情况,留足富余高度和富余宽度。

(四)苏通大桥水域通航环境复杂、水流紊乱,船舶通航密度大,船舶在苏通大桥水域航行禁止超速、追越、掉头、淌航、横越。要采用安全航速、落实备锚了头等安全措施;桥区水域流向与航道方向交角较大,要充分估计水流影响,应及早控制船位,防止船舶落弯、失控甚至发生事故。

(五)桥区主航道经常被小型船和航速较慢船队所占用,船舶在航经桥区水域前,要认真观察船舶动态,及早控速,做好防范措施,避免停车尾随。

(六)进江海轮进江前应加强对船舶主、副机、舵系统、应急系统等设施、设备安全技术状况自查,确保适航,航经重点水域限速航行、备锚了头;引航员引航前应详细了解引领船舶安全技术状况、操作性能,必要时进行效用试验,防止或减少失控险情发生。

(七)超大型船舶应充分考虑辖区错综复杂的通航环境和船舶自身操纵性能的限制,要全面落实超大型船舶安全航行保障措施。

(八)小型船舶应按《小型船舶长江安全航行与避让行为导则》航行,勤了望、早判断、不抢航,横越船应在横越前全面掌握航行水域船舶动态,主动避让顺航道行驶船舶,严禁盲目抢越船头、横越航道。

(九)船舶锚泊期间,应锚泊时应根据水深、吃水和风流等因素妥善出链,按规定显示号灯、号型,加强值班,勤测锚位,保持 VHF值守和通讯畅通。

(十)辖区客汽渡线比较密集,《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关于划定长江江苏段渡口渡运水域的通告》(2007年第13号)划定了长江江苏段渡口渡运水域,请各船舶通过渡运水域时谨慎操作、安全通过。

(十一)大风、雾和强对流等恶劣天气,应严格遵守海事部门实施的恶劣天气临时性限制措施,及早选择安全水域锚泊,加强值班,严禁船舶在不具备安全航行条件下冒险航行。 

十一、巡航以及现场执法设置情况:

艇  名

巡查范围

待命地点

联系方式

海巡0895

长江11号浮至20号浮区域

1号执法基地

0512-52296119

海巡0895

长江11号浮至20号浮区域

1号执法基地

0512-52296119

海巡0898

苏通大桥水域。

1号执法基地

0512-52296119

常熟海事处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512-52695053;水上搜救报警电话:0512-12395;甚高频电话工作频道:VHF69。

以上内容仅作参考,有关要求以相关规定和有关部门通告、公告为准,如有异议请与常熟海事处指挥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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